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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8 07:14:28

[单项选择]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 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
B. 确认吴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C. 以未经其本人同意为由主张刘某对其女儿的收养关系无效
D. 假设崔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子吴某没有再婚,则其与吴某的而婚姻关系自被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更多"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民警陈某和另一民警到盗窃犯罪嫌疑人崔某所在村庄对其实施抓捕,崔某闻风出逃,陈某紧追不舍,见崔某马上要钻进前面玉米地里,民警陈某用枪将其击伤抓回。民警陈某使用武器是否合法?为什么?
[单项选择]客户崔某购买了一款健康保险产品,该产品约定,在崔某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期间,保险公司将向他支付每日住院津贴100元,那么该产品为()。
A. 疾病保险
B. 医疗保险
C.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D. 护理保险
[多项选择]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 持枪抢劫
B.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 抢劫致人重伤
D.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判断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断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如果客户设立信托的目的是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农业银行应怎么做()。
A. 不给该客户提供家族信托服务
B. 仍然为客户提供家族信托服务
C. 以客户的信托资产规模大小来决定是否提供家族信托服务
D. 以客户欠债的债权人的主体是谁来决定是否提供家族信托服务
[简答题]管理员崔某要查询截止当天他所管理的企业的当月未申报清册,应如何操作?
[单项选择]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人格被否认,相关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A. 无限责任
B. 有限责任
C. 连带责任
D. 无限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责令补足抽逃、转移的资金,追回隐匿的财产,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A. 2;1万元;2万元
B. 2;3万元;2万元
C. 3;3万元;1万元
D. 2;5万元;2万元
[单项选择]客户崔某在理财规划师的建议下购买了一款健康保险产品,该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那么该产品为()。
A. 重大疾病保险
B. 医疗保险
C.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D. 护理保险
[单项选择]崔某因涉嫌盗窃他人5000元人民币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国人,则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
A. 基层人民法院
B. 中级人民法院
C. 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单项选择]熊某、崔某与王某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共同订立了一份股东协议,协议约定了下列选项的内容。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A. 约定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B. 约定熊某以其所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出资
C. 约定崔某对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约定王某完成出资后,可以从公司取回20%的出资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判断题]犯罪嫌疑人崔某,17岁,犯销售假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到案后,崔某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对此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崔某系某单位女勤杂工,现年45岁,平时性格内向,不善交往。2011年4月5日,崔因琐事与单位女工人李某发生纠纷,气愤之中,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将李某的头部砸破,鲜血直流(经医院治疗,李某头部轻微伤缝合3针,用去医疗费400元)。民警发现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崔某接受询问后,突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异常。经鉴定,崔某系精神分裂症,她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精神一直正常,此次在派出所受各种内外因素刺激而发病。崔某实施的殴打他人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一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的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试分析案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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