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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2 07:38:01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一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的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试分析案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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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一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的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试分析案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贾某,男,1996年9月1日出生。2013年5月7日晚,贾某在路口持刀抢劫一女子的提包(内有财物6000元),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依法立案后,民警认为贾某符合拘留条件,于23时对其宣布拘留,后将此案移交刑警队办理。5月9日上午8时,民警李某、陈某将贾某送看守所羁押,并于10时在看守所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同时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因看守所部分监室进行修缮,该所民警将贾某与邢某(41岁)同室看押。侦查人员在贾某被拘留后第三日通知了贾某家属。贾某提出委托自己的父亲(44岁,个体工商户)和律师顾某作为辩护人,公安机关予以批准。顾某同贾某会见时,看守所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得知贾某告诉顾某如何销毁被群众抓获时扔在街边花坛里的匕首,即将此情况告知办理贾某案件的刑警队。刑警队在顾某转移匕首时将其抓获并经刑警大队长批准立案侦查。贾某得知后,要求公安机关为自己指定辩护人,公安机关未予准许。5月16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贾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错误,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贾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公安机关一直未予理睬,直至上级检察机关作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请分析本案中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单项选择]1989年11月出生的董某,2006年5月在王某(1988年9月出生)、苏某(1988年12月出生)的带领下参与盗窃,共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4800余元。董某分得800元,王、苏各分得2000余元。案发后,董、王、苏三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A. 董、王、苏三人的犯置情节显著轻微,宣告元罪
B. 董、王、苏三人的犯罪情节轻微,判处拘役同时宣告缓刑
C. 董宣告无罪,王、苏二人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D. 董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王、苏二人宣告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项选择]甲,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甲以指定辩护人王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王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甲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甲只能自己辩护
D.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单项选择]案例:A宝宝,男,2011年6月20日出生,剖腹产,正常。2012年5月6日宝宝10.5个月,会找声源,近处玩具可取得,不会看大米花,不会寻找失落的玩具。根据该宝宝认知发展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婴幼儿认知能力发展顺序及年龄》评价该宝宝语言的发育年龄为()
A. 4.5个月
B. 5.6个月
C. 6.6个月
D. 10.5个月
[单项选择]某甲出生于1992年5月30日,2006年5月29日晚与他人聚众赌博三昼夜,公安机关对甲的行为()
A. 不予处罚
B. 应予处罚
C. 情节严重,应加重处罚
D. 从轻处罚
[单项选择]2017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当地时间11月7日晚在越南岘港举行,150多位中外政商代表出席活动。
A. 亚太之夜
B. 越南之夜
C. 岘港之夜
D. 中国之夜
[简答题]徐某,1972年3月出生,初中毕业。因不能胜任工作于2000年5月被A县公安局辞退,于2004年8月报考B县公安局的职位,被录用为人民警察。公安局认为徐某参加过工作,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就取消了徐某的见习期,作为正式民警在刑警队工作。徐某后来在侦破一起特大爆炸案中,成绩突出,被记二等功,并予以提前晋升警衔。请谈谈你的看法。
[单项选择]案例:B宝宝,女,2009年5月23日出生,剖腹产,正常。2012年4月29日宝宝35个月,宝宝开始知道热爱他人(除妈妈外),开始懂得理解好行为、坏行为,但不会主动和成人打招呼。根据该宝宝社会性发展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根据《婴幼儿情绪、情感与社会性行为发展顺序及年龄》评价该宝宝语言的发育年龄为()
A. 25.1个月
B. 24个月
C. 30个月
D. 35个月
[单项选择]张家为儿子张乙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乙的母亲记得儿子是5月24日傍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5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6月1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6月3日。从法律意义上讲,张乙的出生时间应以( )为准。
A. 5月24日
B. 5月29日
C. 6月1日
D. 6月3日
[单项选择]朱某,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朱某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律师朱律师为其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朱某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D.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只能自己辩护
[单项选择]王小竹,1983年5月21日出生。 2001年4月20日,王小竹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王小竹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辩护。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王小竹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王小竹只能自己辩护
D.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单项选择]王小竹,1983年5月21日出生。2001年4月20日,王小竹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2001年5月30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王小竹以指定辩护人牛律师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曾一起做生意,后来交恶为由,拒绝牛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由自己的父亲另行委托朱律师为辩护人。法庭在重新开庭后,王小竹又以朱律师曾经与法官是同学为由,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让自己的父亲为自己辩护。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应当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B. 可以准许,并宣布延期审理
C. 可以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但被告人王小竹只能自己辩护
D. 不予准许其拒绝朱律师为其辩护
[单项选择]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阶级基础和思想渊源,其创始人马克思1818年5月5日出生在德国特利尔城的一个律师家庭,恩格斯1820年11月28日出生在德国巴门市的一个工厂主家庭,他们放弃了舒适安逸的生活,毅然选择了充满荆棘坎坷的革命道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够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主要是因为()。
A. 德国是当时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B. 他们对时代有着超越常人的认知能力
C. 社会历史条件和个人努力的相互作用
D. 他们拥有优良的家庭背景和教育经历
[简答题]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用人单位违法招收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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