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 甲为被告 C. 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 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被告的确定 [解析] 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判断“一通电脑行”究竟是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于个人合伙:(1)必须以书面协议方式成立;(2)必须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