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组洋务运动时期的言论:
材料1
曾国藩说:“今日和议既成,中外贸易有无交通,购买外洋器物,尤属名正言顺。购成之后,访募覃思之士,智巧之匠,始而演习,继而试造,不过一二年,火轮船必为中外官民通行之物,可以剿发捻,勤远略。”
材料2
奕说:“就今日之势论之,发捻交乘,心腹之患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患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故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材料3
冯桂芬说:“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强富之术。”
请回答:
(1)曾国藩所谓的“剿发捻”和“勤远略”分别指什么?
(2)参考材料2.3,说明洋务派兴办洋务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3)结合材料1.2.3,说明洋务派办洋务的目的何在?
以下是一组维新运动时期的言论:
材料1
张之洞说:“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无益者一:将立议院欤?中国士民至今安于固陋者尚多,环球之大势不知,国家之经制不晓,外国兴学、立政、练兵、制器之要不闻,即聚胶胶扰扰之人于一室,明者一,暗者百,游谈呓语,将焉用之?且外国筹款等事重在下议院,立法等事重在上议院,故必家有中资者乃得举议员。今华商素鲜巨资,华民又无远志,议及大举筹饷,必皆推委默息,议与不议等耳。”
材料2
谭嗣同说:“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因有民而后有君;君末也,民本也。”
材料3
严复说:“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朴隶也。”
请回答:
(1)张之洞为何认为民权无益?
(2)参考材料2.3,说明维新派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立场何在?
(3)结合材料1.2.3,说明维新派和守旧派论战的实质是什么?
下面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关党的土地政策的一组材料:
材料1:
1.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农民个别耕种。
2.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
3.分配土地后,除老幼疾病没有耕种能力及服务与公众勤务这以外,其余的人必须强制劳动。
4.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5.以乡为单位分配土地。
——摘自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
材料2:
1.没收一切公共土地极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分给无田地极少田地农民耕种使用。
2.一切公共土地极地主阶级的土地,经工农兵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
3.以人口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老幼平均分配。
4.以乡为单位分配土地。
——摘自1929年4月《兴国土地法》
材料3:
省苏(维埃政府)应该通令各地各级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录令布告,推促农民耕种,在令上要说明过去分好了田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天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界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出卖,得了钱来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活该天敌,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农民一家缺少劳动力耕田不完,或全无劳力一点不能自更的,准许出租。租完多少,以两不吃亏为原则,由各处议定。
——摘自1931年2月毛泽东《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
请回答:
(1)材料1(《井冈山土地法》)的颁布有何意义?条文中尚有哪些不适合当时中国农村实际的政策规定?
(2)比较材料2与材料1,土地政策有什么原则的修正?为什么做这样的修正?
(3)比较材料3与材料1,土地政策又有哪些原则的修正?为什么做这样的修正?
(4)从上述土地政策的调整中可以获得什么教益?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