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3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3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说明理由。
(2)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3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3)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4)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2006年6月,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某为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08年3月,乙公司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问题:
1.张某接受甲公司委托开发的新产品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说明理由。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08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4.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5.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双方未对所有权的转移作出其他约定。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为筹集资金,将购入的该批货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几天后,甲公司又将已经用于抵押的一部分货物以3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丙公司。该转让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没有经银行同意。
由于试制新产品失败,甲公司在承诺的付款期满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货款。乙公司要求B公司代为偿还。B公司认为合同中未注明保证的方式,属于一般保证。在乙公司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B公司还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保证担保,乙公司应当先就A公司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乙还调查了解到甲公司的以下情况:
(1)甲公司是由C.D.E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位股东各持有1/3的股份。该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由C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兼监事,D股东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
(2)对甲公司将其用于抵押的设备在抵押期内又转让的作法,E股东认为不合法。E股东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解聘C的职务,但由于C股东和D股东拒绝未能召开。
(3)D股东曾私自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为其亲友贷款作抵押,给甲公司造成损失10万元。
问题:
(1)甲公司将购入后尚未付款的货物用于抵押担保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丙公司签定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B公司的两个理由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4)甲公司设立时,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规定?说明理由。
(5)E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6)D股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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