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根据2×14年12月20日董事会决议,对2×15年会计处理做了以下变更:(1)由于先进技术被采用,从2×15年1月1日将A生产线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7年,变更前A生产线原值8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已经使用3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缩短其使用年限后,该生产线的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假设原折旧方方法、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与税法一致。假定相关资产生产的产品已出售。
(2)预计产品面临转型,从2×15年1月1日将B生产线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加速折旧法,并将使用年限缩短为6年,变更前B生产线原值1100万元,预计净残值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使用2年。根据董事会决议,B生产线在剩余使用年限内改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假设B生产线原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与税法一致。假定相关资产生产的产品已出售。
(3)从2×15年1月1日将产品保修费用的计提比例由年销售收入的2.5%改为年销售收入的4%,提高的原因是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原计提的产品保修费用与实际发生出现较大差异,假设甲公司规定期末预计保修费用的余额不得出现负值,2×14年年末预计保修费用的余额为0,甲公司2×15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300万元。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可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4)2×12年1月1日,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5年1月1日,甲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写字楼进行后续计量。当日,该写字楼的原价为9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70万元,账面价值为873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假设原折旧方案与税法一致。
(5)2×15年7月1日,甲公司对W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假定该项投资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调整。该投资系甲公司分两次取得。甲公司于2×13年2月取得W公司10%的股权,成本
综合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资料一:甲公司2015年全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2015年发生以下业务:(1)2014年12月购入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60万元;税法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会计与税法规定相一致,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181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认定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地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5.25万元。
(2)2015年年初甲公司支付价款12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甲公司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税法规定该类专利技术摊销年限不得超过10年,并采用直线法进行推销,无残值。2015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未发生减值。甲公司未对该事项做任何处理。
(3)2015年10月1日,甲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入A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500万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甲公司持有的A股票的市价为600万元。甲公司会计人员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增100万元,并相应的调增了"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75万元,同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
(4)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800万元购入B股票10万股,占B公司表决权股份的5%,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甲公司持有的B股票的市价为900万元。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25万元。
(5)2015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年末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当年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可以抵扣。2015年年初甲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零。甲公司认为该预计负债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因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6)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取得一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取得时的入账金额为5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为0。甲公司按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4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5年3月2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4年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4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0×5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5年1月1日~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①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4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尚未收回。
②2月25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③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通知,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所欠甲公司货款250万元(含增值税额)全部不能偿还。甲公司在编制20×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货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
④3月5日,甲公司在检查中发现,20×4年年度漏记某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00万元,金额较大。甲公司在20×4年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已经扣除该项折旧费用。
⑤3月15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4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并拥有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5%。
⑥3月25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4年12月8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95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尚未结清。
要求:
(1)判断上述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
(2)对于其中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及利润分配的调整会计分录,均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
综合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5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320万元,其中:因上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因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万元,因未弥补的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40万元。该公司2015年实现会计利润9800万元,在申报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1)2015年12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W产品300万件,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成本1200万元,;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W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根据历史经验估计,W产品的退货率为15%。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已销售产品尚未发生退回。(2)2015年2月27日,甲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300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28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509.66万元购入财政部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一批。该批国债票面金额500万元,票面年利率6%,实际年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批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免税。
(4)2015年度,甲公司发生广告费900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68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2015年度,甲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保修业务而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200万元,本期实际发生保修费用180万元。
(6)2015年度,甲公司计提工资薪金8600万元,实际发放8000万元,余下部分预计在下年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实际发放)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
综合题: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14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已经计算完成。甲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015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14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0万元。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15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2014年年末,甲公司已经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8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2月20日,甲公司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10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60%计提了坏账准备。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3月5日,甲公司发现2014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漏记),金额较大。至2014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已完工,并全部对外销售,假定税法与会计关于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相同。
(5)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0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
(6)3月28日,甲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甲公司根据
综合题:甲公司和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与A公司2015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15年1月1日发行股票10000万股取得A公司70%的股权,并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日每股市价为2.95元,甲公司另支付发行费用500万元。甲公司对A公司投资前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00000万元,其中股本为30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90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0000万元。
(2)A公司在购买日股东权益总额为32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800万元。A公司购买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920万元、公允价值为3820万元;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0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10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除上述资产外,A公司购买日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购买日股东权益公允价值总额为36000万元。
(3)甲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8000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0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600万元(考虑所得税后),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A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50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500万元,计提盈余公积2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考虑所得税后),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按购买日评估确认的金额收回,评估确认的坏账已核销;购买日发生评估增值的存货,当年已全部实现对外销售;购买日固定资产原价评估增值系公司用办公楼增值,该办公楼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该办公楼剩余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
(5)假定甲公司和A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内部交易。
要求:(1)编制甲公司取得A公司70%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编制购买日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调整A公司资产、负债的分录。
(3)计算购买日合并商誉和购买日少数股东权益。
(4)编制购买日抵销分录。
(5)编制2015年12月31日合并
综合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研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外,甲公司其他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且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年限、残值均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6年3月15日对外报出。2016年3月1日,甲公司财务总监对2015年的下列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1)甲公司2015年发生了95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甲公司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甲公司2015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甲公司2015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80万元,甲公司当期无形资产摊销10万元。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3.75万元。
(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A生产线发生永久性损害但尚未处置。A生产线账面原价为3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300万元,此前未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为零。A生产线发生的永久性损害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①甲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万元。②甲公司对A生产线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甲公司于2015年1月2日用银行存款从证券市场上购入长江上市公司股票20000万股,并准备长期持有,每股购入价1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600万元,占长江公司股份的20%,能够对长江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5年1月2日,长江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均为1000000万元。长江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5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为15元。甲公司将取得的长江公司的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
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每年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2010年12月2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12月31日,租期为2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该写字楼原值为6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年计提折旧,税法与会计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预计净残值均相同,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认为,此写字楼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0000万元。2012年末租赁期届满后,为了提高租金收入,甲公司决定对写字楼进行改扩建,于当日正式开工,并与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起将写字楼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为1年。2013年7月1日改扩建完工,共发生资本化支出10000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2013年末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85000万元,2014年7月1日租赁期满,甲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予以出售,取得价款90000万元。
要求(金额以万元为单位):(1)编制2010年12月31日将写字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1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对写字楼进行改扩建的相关分录。
(4)编制该写字楼处置时的会计分录。
综合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14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2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10%的股权,甲公司将取得乙公司10%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440万元。乙公司于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分配并发放现金股利2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货币资金12600万元进一步取得乙公司50%的股权,因此取得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同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为242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600万元,盈余公积为96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8640万元。2015年1月1日,原持有乙公司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44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5年1月1日,乙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400万元,按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假定不考虑内部交易的影响。
要求:(1)编制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对乙公司投资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1日个别财务报表取得乙公司50%投资及原10%投资转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计算合并财务报表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形成的商誉的价值。
(4)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对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5)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购买日与投资有关的抵销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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