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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9 02:31:14

[单选题]甲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将王某等6人劳务派遣至乙公司,辅助其完成某境外工程项目。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与王某等6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B.乙公司应当与王某等6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C.甲公司应当与王某等6人签订劳动合同
D.乙公司应当与王某等6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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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乙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公司代乙公司给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8年3月,甲公司共取得劳务派遣收入62万元(含税),其中代乙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26万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8万元及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万元。甲公司选择按差额纳税。2018年3月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是( )万元。
A.0.17
B.0.29
C.0.34
D.2.95
[多选题] 年5月,天高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高公司)与地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地厚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问题。 天高公司与地厚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地厚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地厚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地厚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地厚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简答题]‐年2月,泰跃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和实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实 华总公司)共同投资1,000万元,与市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签定一份建筑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市建筑公司承建由泰跃公司开发的欣欣家园1期与2期各六栋商品住 宅楼,2011年9月,工程必须完工。2011年8月初,工程已经完工,但因市场建筑材料价 格上涨较大,城建公司除要求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要求增加给付部分建筑工程款;泰跃 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则提出因城建公司偷工减料,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双 方就此发生较大争议。2011年8月底,城建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遂向甲市的人 民法院和乙市的人民法院均递交了起诉状,甲市人民法院和乙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问题发生争议。在管辖权争议解决后,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实华总公司因公司内部 财务问题,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后,既不说明理由,也不参加开庭审理。第一审人民法院作 出判决,支持城建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按合同给付工程款外,还增加部分建筑工程款。泰 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因实华总公司财务危机加 剧,为摆脱困境,泰跃公司与实华总公司合并成恒泰科技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 合并完成之后,恒泰公司继续进行诉讼,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给 己方带来的损失。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恒 泰公司并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城建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恒 泰公司进行了重组。原来的恒泰公司分立为恒华投资公司和实恒产业公司。 问题: 1.如果在案件的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甲市的人民法院却抢先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 对于该判决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实华总公司不参加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在实华总公司没有提起上诉后,诉讼参加人在二审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4.在恒泰公司对城建公司提起反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为什么? 5.在本案的执行程序中,当恒泰公司发生分立但尚未完成分立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 理?为什么? 6.在恒泰公司完成分立后,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6年至2×18年对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16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购入丙公司股份,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甲公司持有的股份占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对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并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其中存在一项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预计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使用4年,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2)2×16年4月1日,丙公司宣告分派2×15年度的现金股利100万元。 (3)2×16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分派的20×7年度现金股利。 (4)2×16年11月1日,丙公司因合营企业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而调整增加资本公积150万元。 (5)2×16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400万元(其中1~2月份净利润为100万元)。 (6)2×17年4月2日,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于2×17年3月1日提出的2×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现金股利120万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于当日对外公布。 (7)2×17年,丙公司发生净亏损600万元。 (8)2×17年12月31日,由于丙公司当年发生亏损,甲公司对丙公司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50万元。 (9)2×18年3月20日,甲公司出售对丙公司的全部投资,收到出售价款1950万元,已存入银行。 (1)编制甲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简答题]’年4月,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承接乙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乙公司注销,乙公司原股东获得现金补偿。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5日,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周某向甲公司提出行使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遭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19年8月31日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合并通知后,丙银行于2019年6月20日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2019年6月1日,乙公司临时股东会也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6日,乙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乙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乙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董事雷某涉嫌短线交易。经查,雷某于2019年3月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40万股,并于2019年8月25日全部卖出,获利100万元。根据以上事实,中国证监会认定雷某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能否拒绝周某股份回购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 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年4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期18个月,工程价款50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5000万元工程款,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也未支付。 2018年6月1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在建的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3亿元,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8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2018年7月1日以5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4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应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9年12月3日,吴某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9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5000万元的工程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20年4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得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如果不能全额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丁公司能否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不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超市在()岗位上使用李某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临时性工作
B.辅助性工作
C.主营业务工作
D.替代性工作
[简答题]

2013年,国内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香港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在北京签订了一份CNFCANADA,总价款为2000000加元的买卖食品罐头合同,装运期:2014年1月~10月;目的港:加拿大;支付方式:不可撤销、可转让、可分割见票30d内付款的信用证,开证期为每一期装船期前30d,货物标纸底版由买方负责提供。合同签订后,卖方即安排工厂投入生产,并于2013年12月及2014年年初,多次传真催乙公司开证和提交其要求的包装需用的商标纸标纸底版,但买方开证推迟,信用证规定:交货期:2014年2月13日以前,但买方迟迟未提供标纸底版快邮卖方。

之后卖方多次传真要求对方提供包装商标纸底版,因交货期限已迟延因此要求对方修改信用证,但买方多次表示其客户加拿大P公司对货物交货期延长等不满,未修改信用证但口头保证接受不符点并不断催促卖方发货及相应单据至其客户,卖方发货后,对方通知卖方其客户P公司以不符L/C之要求拒绝提货,后虽经多方协商但未果,卖方被迫将货款转售德国汉堡,因减价、换标、运费及其他共损失28万美元。此外,由于买方解除合同,造成卖方已生产的货物处理损失近20万美元。

问题

1.买方是否有权拒付?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货物?

2.转售货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3.买方是否有权解除本合同?说明理由。

[不定项选择题]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于是,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李某发生( )情形,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严重失职
B.严重舞弊
C.给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D.技术更新学习程度不符合丙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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