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印度丛林有两个狼抚养的孩子,他们与狼共同7年,发现之后,将其带回人类"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在印度丛林有两个狼抚养的孩子,他们与狼共同7年,发现之后,将其带回人类,10年后,他们还是不会人类的语言,只能一些简单的表达,但是他们还是能够昕懂狼的语言,这事件说明()
A. 人格发展存在关键期
B. 人接受一种语言后很难改变
C. 人的语言与智力发展存在关键期
D. 人类的自制力存在关键期
E. 儿童时期对人的发展很重要
[填空题]在印度丛林有两个狼抚养的孩子,他们与狼共同7年,发现之后,将其带回家,10年后,他们还是不会人类的语言,只能一些简单的表达,但是他们还是能够听懂狼的语言,这事件说明()。
[单项选择]在印度丛林有两个狼抚养的孩子,他们与狼共同7年,发现之后,将其带回类,10年后,他们还是不会人类的语言,只能一些简单的表达,但是他们还是能够听懂狼的语言,这事件说明()。
A. 人类的自制力存在关键期
B. 儿童时期对人的发展很重要
C. 人的语言与智力发展存在关键期
D. 人格发展存在关键期
E. 人接受一种语言后很难改变
[配伍题]“酸葡萄”效应所反映的防御机制是() |一个内心讨厌抚养孩子的母亲却对孩子非常关心、照顾,其所反映的防御机制是() |年轻妇女模仿电影明星的装束、发型和行为风格所反映的防御机制是()
A. 替代
B. 认同
C. 压抑
D. 反向形成
E. 合理化
[单项选择]郑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 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与田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郑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02、03年的个人所得税,并对其漏缴税款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某起诉田某,要求其共同承担税款及罚款。田某以未举报郑某的漏税行为,也未接受其委托缴税为由予以拒绝。本案应如何处理( )
A. 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B. 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C. 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
D. 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但其隐瞒郑某的漏税行为,应分担其罚款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随意变更吗?
我的丈夫是再婚,和他前妻有一女,今年四周岁。判给他前妻抚养。我是初婚。丈夫的前妻知道我现在怀孕了,怕我们将来对前妻的孩子不好,要求更改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丈夫,但是孩子她不肯给我们带,她要求自己带,但我们每个月还是要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抚养权归我丈夫,但孩子她带,这样可以吗?如果将来她哪天不带那孩子了,是不是随时可以扔给我们?这样我岂不是很没保障?而且当初我们家人和我都是看着那孩子没跟着我丈夫,我们家人才同意我嫁给他的。现在这样,我该怎么办呢?我们才结婚不到一年。
[单项选择]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 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 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单项选择]甲与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乙抚养,甲每年给付1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乙将孩子由姓甲改姓乙,甲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甲就将卖粮仅得的1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乙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
A.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 不能,因为甲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 能,因为甲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单项选择]甲因自己不能生育,花1万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一男婴。3个月后,甲嫌抚养孩子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并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甲的行为构成()。
A. 遗弃罪
B. 拐骗儿童罪
C. 诈骗罪
D. 拐卖儿童罪
[单项选择]刘大妈的丈夫早已去世,一人抚养两个孩子甲、乙成人。可是两个孩子成年后远离母亲,不能在老人身边赡养侍候,便委托堂妹丙照看刘大妈。丙将刘大妈视为自己的母亲一样照看,直到刘大妈走完人生的最后一天。由于丙多年的照顾,刘大妈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指定由丙取得。刘大妈在临死前,将遗嘱交给丙。由于忙于田里的农活,在刘大妈死后的第70天,丙拿着遗嘱找甲、乙,要求取得遗嘱中指定由自己获取的财产。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丙有权依法继承刘大妈的遗产
B. 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C. 丙无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D. 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大妈的遗产,应由刘大妈的子女甲、乙决定
[多项选择]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某日,小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幼儿园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父母不可能整天与他们的未成年孩子待在一起。即使他们能够这样做,他们也并不总是能够阻止他们的孩子去做可能伤害他人或损坏他人财产的事情。因此,父母不能因为他们的未成年孩子所犯的过错而受到指责或惩罚。
如果以下一般原则成立,哪一项最有助于支持上面论证中的结论()。
A. 人们只应该对那些他们能够加以控制的行为承担责任。
B. 在司法审判体系中,应该像对待成年人一样对待未成年孩子。
C. 未成年孩子所从事的所有活动都应该受到成年人的监管。
D. 父母有责任教育他们的未成年孩子去分辨对错。
[多项选择]李女士是单亲妈妈,抚养两个孩子,最近失业。社会工作者小王在了解李女士的具体情况后,找到心理调适、儿童抚育、职业训练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为李女士提供帮助。小王的上述做法反映出个案管理的特点有()。
A. 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服务
B. 服务对象面临多重问题
C. 为服务对象寻找所需服务资源
D. 为服务对象获取完整服务
E. 为服务对象解决个别心理问题
[多项选择]李三于1998年外出打工一直无任何消息。2002年,妻子王美因生活困难将孩子李强交由同村村民郭某抚养。2004年3月,法院根据王美的申请宣告李三死亡。2005年李三重新出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2004年3月之前,王美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李三的婚姻关系
B. 李三出现后,法院根据李三本人的申请裁定撤销原来的宣告死亡判决即可
C. 经李强和郭某同意,李三可以收回对李强的抚养权
D. 即使宣告死亡期间王美再婚后又离婚,李三与王美的婚姻关系也不可以自行恢复
[单项选择]为人父母者绝大多数参照父母教育抚养自己的模式来养育自己孩子;这种现象反映了影响父母角色的因素之一是()
A. 社会地位
B. 教育背景
C. 个性特征
D. 成长经历
[单项选择]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刘星和谢岚把刘花、刘华共同抚养长大,刘花于1979年4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刘华1981年外出工作。1991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经常回家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从1994年起,刘星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无奈,在2006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刘花在张明户口未迁来之前,就替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2000元。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2010年10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A. 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
B. 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C. 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D. 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
[单项选择]于光与施英结婚时,于光带来一女于珍,施英带来一子起名为于通。于光和施英把于珍、于通共同抚养长大,于珍于1968年4月出嫁,生有一子王玉。于通1970年外出工作。1980年施英生病住院期间,于珍通常回来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于通自母亲施英去世后,与于光来往很少。从1983年起,于光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于通,要求于通赡养,但于通寄钱很少。无奈,在1995年,经村里同意,把王玉的户口迁来,与于光同住。于珍在王玉户口未迁来之前,就为于光还了村里的债务200元。王玉与于光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1999年10月于光病故,由王玉负责办理了丧事,于通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
A. 虽然于通在施英去世后,很少与于光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于光,但于通仍享有继承权
B. 王玉不能分得于光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于珍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C. 于通、于珍与于光、施英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D. 只有于珍才能继承于光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