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开采原油50万吨;对外销售原油8万吨并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万元,用开采的同类原油30万吨加工生产成汽油7.2万吨。
(2)进口原油40万吨,用于加工生产成汽油11.6万吨;进口原油共支付买价720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入境前的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用60万元、保险费110万元。
(3)购置炼油机器设备10台,每台单价2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共计26C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44.2万元;支付运输费用4万元并取得普通发票。
(4)批发销售汽油16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6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送货运输费收入4914万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汽油2.8万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1000万元。
(6)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机器设备6台,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68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油资源税税率8%、关税税率2%,汽油1吨=1388升,消费税税率1元/升,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因素,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2)计算销售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计算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税额。
(4)计算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计算购进机器设备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计算批发销售汽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7)计算批发销售汽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计算零售汽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9)计算零售汽油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10)计算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1)计算该石化生产企业6月份共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甲、乙两企业均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乙企业销售给甲企业原材料一批,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46700元(不含税),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乙企业尚未收到货款,原材料在途。
(2)4月5日丙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入家用电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购销金额120万元(不含税),货款分三次等额支付,每月15日为付款期。但本月丙企业实际支付货款20万元,尚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月初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小家电600件,不含税单价5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收到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丙企业本月取得零售收入760500元,在销售家用电器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赠送月初从甲企业购进的小家电300件,税务机关核定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6500元,同时,在“三八”妇女节时,把100件小家电分给女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5)丙企业为甲企业代购原材料一批,代购资金由甲企业提供,原材料销售方为甲企业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6万元,甲企业已收到丙企业转交的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甲企业支付给丙企业代购的手续费3.4万元。
(6)甲企业当月报关进口一台生产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l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
(7)丙企业出租一楼的门市房,本月取得租金收入5.3万元。
(8)乙企业本月购进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元,并用其中的30%对某企业进行投资,双方核定不含税的投资价格3960元。
(9)丙企业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日用小百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000元,从其他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87340元,购进商品支付的运费为14500元(有货运发票)。
(10)甲企业下设独立核算的宾馆和歌舞厅,当月取得客房收入20万元,餐饮收入30万元,歌舞厅门票收入3万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10万元,收取点歌费3万元,台位费2万元。
要求: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采用实际成本对发出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2004年和2005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2004年11月10日,甲公司购入一批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A材料的价款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A材料购货款,另支付运杂费及途中保险费1.2万元(其中包括运杂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07万元)。A材料专门用于生产B产品。
(2)由于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甲公司决定停止生产B产品。2004年12月31日,按市场价格计算的该批A材料的价值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该批A材料预计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为4.5万元。该批A材料在12月31日仍全部保存在仓库中。
(3)按购货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05年4月2日前付清所欠丁公司的购货款58.5万元(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因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法支付到期款项,经双方协商于2005年4月5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①甲公司以上述该批A材料抵偿所欠丁公司的全部债务;②如果甲公司2005年1—6月实现的利润总额超过100万元,则应于2005年7月20日另向丁公司支付10万元现金。丁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丁公司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接受的A材料作为原材料核算。
(4)2005年4月6日,甲公司将该批A材料运抵丁公司,双方已办妥该债务重组的相关手续。上述该批A材料的销售价格和计税价格均为45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在此次债务重组之前甲公司尚未领用该批A材料。
(5)甲公司2005年l~6月实现的利润总额为95万元。
假定在本题核算时,甲公司和丁公司均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
(1)编制甲公司购买A材料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A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3)分别编制甲公司,丁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及其后与该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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