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简答题]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看到郭甲似乎在窃笑,巴不得自己赶快死,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问:
(1)两个遗嘱以哪一份为准为什么
(2)已立为准的遗嘱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但误把白糖当作砒霜,则发生什么民事后果为什么
[单项选择]甲在2000年6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2003年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______。
A. 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2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 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
C. 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
D.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
[简答题]张三和李四是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2005年6月10日,张三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做如下处理:其收藏的字画给李四;存款两万元给儿子;对其房产并未涉及。6月17日,张三死亡,对如何分割张三的遗产,亲属间发生争议。张三的近亲属除了弟弟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问:
(1)李四能否取得张三的字画,为什么?
(2)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单项选择]王先生有太太和未成年的孩子。王先生在2005年立下自书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他的妹妹,这份遗嘱由王先生亲笔书写,注明了年月日,但是没有王先生的签名。如果王先生去世,这份遗嘱______。
A. 完全无效
B. 完全有效
C. 部分有效,应该保留孩子的继承份额后,余下的财产给王先生的妹妹
D. 部分有效,应该先分出一半归王太太所有,并在余下的一半财产中保留孩子的继承份额后,剩下的给王先生的妹妹
[单项选择]甲为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定继承人,生前立有一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好友乙,但其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甲死亡后,其遗产()
A. 由其侄儿继承
B. 收归国家所有
C. 由乙接受
D. 收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简答题]尹浩、孟萍夫妻收养尹真为子。2004年3月,尹浩患病,立下遗嘱:全部4间房屋以及财产均由孟萍继承。同年9月,尹浩病重,担心妻子无经济收入,生活无人照管,又立下遗嘱:全部4间房屋以及财产归养子尹真,条件是尹真必须赡养孟萍,直到孟萍去世。2005年1月,尹浩去世,尹真继承了全部房屋和财产,并履行赡养孟萍的义务。2008年,尹真结婚。婚后尹真的妻子和孟萍关系不和,尹真不让孟萍在家居住,且不支付赡养费。2010年,孟萍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收养关系;(2)尹真按月给付赡养费200元;(3)按第一次遗嘱内容继承财产。
问:(1)孟萍和尹真之间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为什么
(2)尹浩立下的两份遗嘱,应以哪份为准为什么
(3)孟萍有无权利要求尹真支付赡养费为什么
[判断题]公民生前同时立下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的,应以自书遗嘱为准。 [ ]
[简答题]刘天顺与王凡系夫妻,膝下一儿一女,儿子为刘二,女儿为刘兰。刘天顺早年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由儿女平分。1996年,刘天顺患肝癌后。刘二很少来照顾刘天顺,倒是刘兰一直关心他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刘天顺觉得女儿刘兰为他付出那么多,应当多分些财产。于是亲自到公证机关立下公证遗嘱,其财产均由刘兰继承。刘二得知后,从此再不回来,见到刘天顺也不理睬,见到刘兰更是怒目而视。刘天顺病危住院,刘二也未曾探望过,弥留之际,刘天顺当着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面,表示他的遗产全部由其妻王凡和刘兰平分。刘二得知此事,不屑一顾,反而领着妻子儿女到外地游玩。刘天顺死后,继承人因继承权发生纠纷。问:
如何确认本案中遗嘱的效力应当按照哪个遗嘱执行为什么
[单项选择]两夫妇生有一子一女。立下共同遗嘱,内容是:“我们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决定我们两个人中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另一方继承。后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儿子继承后留给孙子。其他人均没有继承权,我们夫妻二人无论谁先去世,另一方不得更改或撤销本遗嘱。”并将遗嘱进行了公证。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在父亲去世3个月又立下新遗嘱,内容是:“我现在决定撤销共同遗嘱,根据目前我的生活起居状况,将房产在我去世以后遗留给女儿继承。”而且这份遗嘱也进行了公证。在母亲也去世后,对于遗嘱执行发生争议,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女儿继承
B. 单方不能变更共同遗嘱,应当由儿子继承
C. 共同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在其可以处分的遗产范围内,可以变更遗嘱,儿子和女儿应当各分得一半
D. 母亲立的第二份遗嘱实际上撤销了共同遗嘱,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继承,母亲的遗产则根据遗嘱由女儿继承。即儿子继承房产的1/6,女儿继承房产的5/6
[单项选择]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李先生是位收藏家,其生前先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自书遗嘱,将其珍藏的古董交给自己的好朋友张某;后一份公证遗嘱,将住房一套留给一直跟随自己生活的残疾的妹妹。李先生唯一的儿子小李对遗嘱有异议,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古董拿走,引起了纠纷。 |
关于李先生的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A) 两份遗嘱都无效
B. (B) 两份遗嘱都有效
C. (C) 自书遗嘱有效、公证遗嘱无效
D. (D) 自书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有效
[简答题]设甲男去海南前立一遗嘱,将其祖传宝石一块留给乙女。甲男去海南后,即将其赠与丁女,问乙女可否凭遗嘱索回宝石
[单项选择]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遗赠的是( )。
A. 郑某生前有一大笔财产,但他死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侄子而不是儿子
B. 崔先生笃信佛教,在他死后,遵照他的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捐给了佛教协会
C. 杜大哥为人慷慨,当他看到邻居生活困难时,无偿地捐给他们5000元钱
D. 孤寡老人死后因无法定继承人,其所有遗产依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