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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8 04:37:08

[判断题]北京市的周边是河北省和天津市。(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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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北京市的周边是河北省和天津市。()
[单项选择]2000年行为危险因素监测资料显示,北京市和天津市各有2400条记录,天津市男性多于女性,北京市女性多于男性。北京市和天津市回答吸烟的人数分别为750人和780人。根据以上资料,下列哪条结论是正确的()
A. 天津市的吸烟率大于北京市的吸烟率
B. 北京市的吸烟率大于天津市的吸烟率
C. 两市吸烟率不可比
D. 两市的吸烟率相等
E. 以上都不对
[单项选择]河北省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北京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北京市某企业为逃避责任,遂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人证言,裁决申请人河北某公司赔偿申请人损失50万元。河北省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这一情况。请问若您是河北某公司的代理人,您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
A.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B. 待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时,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C. 起诉对方当事人
D.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单项选择]2000年全国行为危险因素监测资料显示,北京市和天津市各有2400条记录,其中,天津市35岁以上人口多于北京市35岁以上人口。北京市和天津市回答血压高的人数分别为200人和240人。根据以上资料,下列哪条结论是正确的()
A. 天津市的自报高血压患病率小于北京市的自报高血压患病率
B. 两市的自报高血压患病率相等
C. 以上都不对
D. 天津市的自报高血压患病率大于北京市的自报高血压患病率
E. 两市自报高血压患病率不可比
[单项选择]北京市四通公司与合肥市万联公司在天津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在温州市。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合肥或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现四通公司与万联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四通公司欲申请仲裁。则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若四通公司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而万联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则仲裁协议有效
B. 若双方没有就管辖达成新的协议,四通公司可以直接向合肥或温州的法院起诉
C. 四通公司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万联公司认为由温州仲裁委员会管辖更合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原仲裁协议无效
D. 该仲裁协议无效,四通公司只能向合肥或温州的法院起诉
[简答题] 七、 申请人:常玉芬,女,38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河北省保定市××厂出纳员,住河北省保定市××区××路××号。 常玉芬父母均住在小庄村,因一家住房紧张,其父常牛于1989年10月29日向乡、村有关部门申请新宅基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村西头一大土坑划归常家使用,1990年12月县政府正式向常玉芬的父亲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使用人为常玉芬一家7口人。地基批下来后,由于该地方原来是水塘,水枯后留下来一个大坑,深处距地表五六米,根本无法盖房,于是常玉芬的哥出面联系买了几车废土填坑,并雇人拉土、修饰地基。1991年初将地基修整好,全家都将他们多年的积蓄拿了出来凑了10000多元,将料备齐。 1991年4月25日,常玉芬与郑华登记结婚。但因郑华家住房紧张,两人并未在一起同居。 1991年6月12日,常玉芬家正式开始盖房,请了小庄村的一些年轻人帮忙,郑华也找了几个朋友帮忙。房盖好后,由于郑华与常玉芬结婚后没处住,于是常家便将新房让常玉芬与郑华暂住, 2000年,郑华单位分了一间住房,两人搬走。 2002年8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中法民字第21号判决终审离婚判决书中认定:一、“常玉芬与郑华结婚后,1991年8月前后,双方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申请宅基地3分,盖了3间房,房子盖好后,双方在此共同生活……”“保定市郊区小庄村常玉芬与郑华所盖的 3间房产系婚后所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3间房产是常玉芬、郑华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合理进行分割……故判决……,二、坐落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西头的3间房间,西头两间归郑华所有,东头一间归常玉芬所有,院内空宅基双方均有使用权。” 现常玉芬对离婚判决中房产分割的部分不服,拟申请再审,请你为常玉芬代书一份民事再审申请书。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特定事项齐全。 2.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3.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4.考生不得署名,否则不得分。
[简答题]申请人:常玉芬,女,38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河北省保定市××厂出纳员,住河北省保定市××区××路××号。
常玉芬父母均住在小庄村,因一家住房紧张,其父常牛于1989年10月29日向乡、村有关部门申请新宅基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村西头一大土坑划归常家使用,1990年12月县政府正式向常玉芬的父亲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使用人为常玉芬一家7口人。地基批下来后,由于该地方原来是水塘,水枯后留下来一个大坑,深处距地表五六米,根本无法盖房,于是常玉芬的哥出面联系买了几车废土填坑,并雇人拉土、修饰地基。1991年初将地基修整好,全家都将他们多年的积蓄拿了出来凑了10000多元,将料备齐。
1991年4月25日,常玉芬与郑华登记结婚。但因郑华家住房紧张,两人并未在一起同居。 1991年6月12日,常玉芬家正式开始盖房,请了小庄村的一些年轻人帮忙,郑华也找了几个朋友帮忙。房盖好后,由于郑华与常玉芬结婚后没处住,于是常家便将新房让常玉芬与郑华暂住, 2000年,郑华单位分了一间住房,两人搬走。
2002年8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中法民字第21号判决终审离婚判决书中认定:一、“常玉芬与郑华结婚后,1991年8月前后,双方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申请宅基地3分,盖了3间房,房子盖好后,双方在此共同生活……”“保定市郊区小庄村常玉芬与郑华所盖的 3间房产系婚后所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3间房产是常玉芬、郑华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合理进行分割……故判决……,二、坐落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西头的3间房间,西头两间归郑华所有,东头一间归常玉芬所有,院内空宅基双方均有使用权。”
现常玉芬对离婚判决中房产分割的部分不服,拟申请再审,请你为常玉芬代书一份民事再审申请书。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特定事项齐全。
2.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3.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4.考生不得署名,否则不得分。
[单项选择]2010年2月,北京市巨龙公司与天津市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商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式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2010年8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北京巨龙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事宜所作的下列约定中,有效的是( )。
A. 如一方不服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则可向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另行申请仲裁
B. 即使达不成调解协议,也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C.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D. 双方对仲裁裁决不得申请撤销
[单项选择]张甲与张乙系兄弟,分别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和上海市松江区。2006年7月住所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的张父去世,遗留下房屋一套和现金、家具等若干(均在天津市武清区)。由于张父没有留下遗嘱,张甲与张乙担心日后继承遗产会发生纠纷,遂约定如果以后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应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果然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张甲欲向法院起诉。则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本案应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上海市松江区法院有管辖权
C.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有管辖权
D. 天津市武清区法院有管辖权
[单项选择]张红与王刚人于2009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天津市滨海新区。2010年二人在沈阳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沈阳市于虹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监狱。2011年3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B.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
C. 沈阳于虹区法院
D.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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