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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31 01:49:24

[单项选择]
(一)

私营企业主张三出于经营需要,于2009年1月5日将自己的帕萨特抵押给了银行,贷款5万人民币作为流动资金,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2年1月20日,由于春节前要给员工发公司,张三又向朋友李四借款5万人民币,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同时,双方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由张三将自己的帕萨特交给乙作为担保,并且约定借款为不收任何利息,但是李四可以使用车辆。2月3日,李四因吃饭将车停在饭店门口,被其他汽车侧面撞了一下,但是肇事者当场逃逸,没有任何目击者也没有任何监控录像。李四找不到肇事者之后只好把车开入王五的修理厂,共花费修理费、零件更换费用共计6000人民币。2月8日,修理厂通知李四支付费用后来提车,李四通知张三付,张三未答应。此时,银行因催告张三还款未果,找到了车辆,要求王五交出车辆以供拍卖实现其抵押权。王五要求银行先支付修理费等费用6000人民币,银行未答应,银行起诉了张三和王五。
产生纠纷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银行的抵押权是登记的,优于王五未经登记的留置权
B. 因为未对质权进行登记,李四的质权不成立
C. 王五的留置权优于抵押权和质权
D. 王五可以侵权张三支付修理费

更多"(一) 私营企业主张三出于经营需要,于2009年1月5日将自己的帕萨"的相关试题:

[多项选择]
(一)

私营企业主张三出于经营需要,于2009年1月5日将自己的帕萨特抵押给了银行,贷款5万人民币作为流动资金,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2年1月20日,由于春节前要给员工发公司,张三又向朋友李四借款5万人民币,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同时,双方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由张三将自己的帕萨特交给乙作为担保,并且约定借款为不收任何利息,但是李四可以使用车辆。2月3日,李四因吃饭将车停在饭店门口,被其他汽车侧面撞了一下,但是肇事者当场逃逸,没有任何目击者也没有任何监控录像。李四找不到肇事者之后只好把车开入王五的修理厂,共花费修理费、零件更换费用共计6000人民币。2月8日,修理厂通知李四支付费用后来提车,李四通知张三付,张三未答应。此时,银行因催告张三还款未果,找到了车辆,要求王五交出车辆以供拍卖实现其抵押权。王五要求银行先支付修理费等费用6000人民币,银行未答应,银行起诉了张三和王五。
下列人员是物权人的有( )
A. 张三对帕萨特的所有权
B. 银行的抵押权
C. 李四的质权
D. 李四对车辆的使用权
[单项选择]张三下岗后想开办一家自己的企业,恰遇一小企业主李四欲将其手中的企业转让,出让价格6万元。张三期望自己每年的最低工资收入为2万元,年投资回报率达到10%。张三对拟购买企业的经营获利能力作了一番认真的考察和分析,结果认定其年盈利水平为3.2万元。试问,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张三对这笔买卖的态度会是怎样()。
A. 相当愿意 
B. 极勉强 
C. 不愿意 
D. 不好说
[简答题]2003年1月,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李四以房屋作价人民币16万元出资,王五以劳务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3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期限为1年。2003年8月,张三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李四、王五表示同意。同月,张三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2年9月,李一入伙。李一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4年5月,李四、王五、李一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6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货款未予清偿。2004年5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张三要求偿还全部贷款,张三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李一要求偿还全部贷款,李一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李四要求偿还全部贷款,李四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王五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王五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张三、李四、王五、李―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单项选择]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 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单项选择]李某为一私营企业主,就企业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交纳了15万元的保险费,约定保险金额1500万元。投保后,该企业库房临时存放了煤气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库房临时存人了大量的煤气罐,但没有按国家有关消防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保险公司可以强行采用安全预防措施 
B. 李某未将该企业存放大量煤气罐的情况通知保险公司,不料企业由此发生火灾,该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 保险公司可以对该企业临时存放大量煤气罐的行为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D. 如果该企业将存放大量煤气罐的情况通知了保险公司,同时也采取了安全预防措施,但还是发生了保险事故,此时该企业采取了减少损失的必要措施,为此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该企业负责
[简答题]2002年9月21日上午10点,张三家修缮房屋,李四应张三的邀请来张三家帮助做杂事。张三先安排李四朝房顶上泥,后又安排李四做饭。李四进入伙房时,一根水泥房梁断裂下落,砸在李四身上,致其右尺桡骨双骨折和右腿腓骨双骨折,住入医院治疗50天,花医疗等费用共计五千多元。张三为李四支付了该笔费用。李四出院后,又因骨折伤未完全治愈,于2001年11月再次住院治疗,又花费医疗费5000余元。经法医检验:李四右尺桡骨双骨折,治疗后遗留右腕关节右前骨功能部分受限的症状,功能丧失约50%以上;右腿腓骨双骨折,经治疗未留下后遗症。李四要求张三支付第二次治疗费和今后的部分生活费,张三不允。李四于是想到法院告张三,但由于身体不好,老跑不方便,便找来其堂兄李六说:"打官司的事我不太懂,我委托你帮我打官司吧。"李四为李六书写了委托授权书,为了方便简单起见,李四在授权书上写明"由李六全权代理。"在一审中,李六认为张三经济也不宽裕,于是放弃了要张三支付李四后部分生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于2004年4月2日做出了判决,判决书仅要求张三支付李四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费用。李四于2004年4月5日收到判决书,他非常气愤,决定亲自上诉。2004年4月9日,李四准备去上诉,但在去车站乘车路中一不小心摔下6米深的山沟,造成右腿骨折,住院治疗15天。2004年5月10日,李四寄出上诉状。如果原审法院以原审合议庭成员对案情熟悉为由,让他们在再审中继续审理此案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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