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40000吨;
(2)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原煤48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300元,货物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办妥,货款尚未收到;
(3)用原煤加工洗煤150吨,对外销售洗煤6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303元,款项已收到;把自产同种洗煤56吨用于职工宿舍取暖,该煤矿原煤与洗煤的选矿比为1:0.8;
(4)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45000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7490元,并收取优质费1017元;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某供热公司销售优质原煤24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310元,价款744000元,购销合同规定,本月收取三分之一的价款,实际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
(6)支付水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5200元,其中的25%用于职工浴池;
(7)购进煤炭开采机械2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金额为800元。
(8)把精选煤14吨(选矿比为1:0.35)赠送给关系单位,该煤矿没有同种选煤的销售价格,但已知每吨成本为45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9)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劳保用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税额3400元;
(10)从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6870元。(该煤矿原煤资源税额为2.5元/吨,附近石油管理局天然气资源税额为3元/平立方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4)计算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上述业务均已取得合法凭证,有关涉税凭证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甲、乙企业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为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丁企业为建筑安装公司,2006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乙企业销售给甲企业原材料一批,销售额为40000元(不含税),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物已经发出,托收手续已经办妥,并支付销货运费3000元,乙企业开具防伪税控发票,但尚未收到货款,原材料在途。 (2)乙企业一年之前从甲企业购进材料的应收账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一直未支付,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债务重组。乙企业以总价值327600元的自产产品抵偿债务,并开具普通发票。甲企业将其销售给丙企业,开具防伪税控发票,销售额290000元,增值税 49300元。 (3)甲企业以10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与丁企业合资建房,甲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于2002年购入,购入价1800万元)按市场价格作价2480万元,丙企业负责提供建筑劳务。合同规定,房屋建成后5:5分成。本月工程完工,工程成本4960万元,甲企业取得 50%房屋所有权,甲企业将其中的70%作为厂房使用,30%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500万元。丁企业取得50%房屋所有权,并将其中40%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480万元, 60%作为办公室使用。 (4)丙企业本月销售商品零售收入760500元,在销售家用电器时,采用买一赠一方式促销,赠送月初购进的小家电,共赠送300件。同时,在“三八”妇女节时,把100件小家电分给女职工作为节日礼物,小家电不含税购进价50元/件(已抵扣进项税额),零售价70.2元/件。由于销售业绩良好,本月取得供货方的返还收入11.7万元。 (5)丙企业为甲企业代购原材料一批(符合代购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6万元,丙企业收取手续费34000元,甲企业已经把货物验收入库。 (6)乙企业本月购进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2000元,增值税2040元,并用其中的30%对某企业进行投资。 A. -52700 B. -1700 C. 103700 D. 147900 [简答题]某市区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2011年5月计算失误导致漏计化妆品销售取得的含税收入42000元,2011年8月1日自行发现并实施补税。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补交的增值税及其滞纳金。 我来回答: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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