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李某与一县外贸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公司下属市宾馆的合同书,承包经营合同书规定:承包期3年,李某每年应向公司上交承包费30000元,管理费10000元。2006年初,该宾馆所得税申报材料显示2005年营业收入70000元,另外有外省的两处房产出租收入20000元,成本、费用75460元(其中包括李某每月领取工资600元),营业税4500元,城建税315元,教育费附加135元,2005年度仅缴纳所得税1726.2元。
税务机关对该宾馆纳税检查,发现承包前后所得税缴纳相差悬殊,经深入检查发现:
(1) 该企业使用内部收据收取客房收入170000元,会议室使用费收入30000元,并以出纳名义存人银行,该收入税务机关核定的可扣除的成本130000元,费用30000元;
(2) 经查用工合同发现,多报管理人员人数2人,服务人员6人,每人每月工资600元;
(3) 宾馆设小商品部销售饮料收入4000元、食品收入2000元,烟酒收入3000元,保健品收入1000元,可扣除的饮料成本3400元、食品成本1420元,保健品成本600元,烟酒成本2580元。
要求:
2005年1月1日,李某与一县外贸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公司下属市宾馆的合同书,承包经营合同书规定:承包期3年,李某每年应向公司上交承包费30000元,管理费10000元。2006年初,该宾馆所得税申报材料显示2005年营业收入70000元,另外有外省的两处房产出租收入20000元,成本、费用75460元(其中包括李某每月领取工资600元),营业税4500元,城建税315元,教育费附加135元,2005年度仅缴纳所得税1726.2元。
税务机关对该宾馆纳税检查,发现承包前后所得税缴纳相差悬殊,经深入检查发现:
(1) 该企业使用内部收据收取客房收入170000元,会议室使用费收入30000元,并以出纳名义存人银行,该收入税务机关核定的可扣除的成本130000元,费用30000元;
(2) 经查用工合同发现,多报管理人员人数2人,服务人员6人,每人每月工资600元;
(3) 宾馆设小商品部销售饮料收入4000元、食品收入2000元,烟酒收入3000元,保健品收入1000元,可扣除的饮料成本3400元、食品成本1420元,保健品成本600元,烟酒成本2580元。
要求:
王某是中国公民。2008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超市业务,承包期5年。当年取得承包经营利润180 000元,按合同规定每年上交承包费6 000元。另外,王某每月从超市领取工资2 500元。
(2)王某在市区有一套面积120m2的房屋,因城市规划2007年1月房屋被拆迁。5月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了拆迁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被拆房屋补偿价款60万元。李某加付20万元取得一套面积为150m2的房屋。2008年2月因工作调动,李某以100万元将房屋转让,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90万元,成新率为95%(当地政府确定的契税税率4%)。
(3)7月1日出租个人住房一处,每月租金收入3 000元,每月发生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300元。
(4)取得中彩收入50000元,当场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受到严重自然灾害地区捐赠 20000元。
(5)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 000元,企业债券利息10 000元,一年期银行储蓄到期利息5 000元。
(6)取得特许权转让费收入3 000元。
要求:
(1)计算王某上述各项收入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在产权置换时应该缴纳的契税。
(3)计算王某在出售房屋时应缴纳的相关税金。
李某退休后于2005年1月起承包了一家饭店,承包期为1年,按规定李某1年取得承包收入50000元,此外李某还按月领取退休工资,每月600元,作为饭店承包人,李某还按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1年来取得扣缴手续费1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自有印刷厂发包给乙公司,承包期为5 年,承包金每年40 万元,每季度交付 10 万元,如果连续两个季度没有按照约定付款,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厂;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市场没有打开,并连续三个季度没有付款,甲公司书面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接到通知后不同意解除合同,反而提出,甲公司没有如实介绍市场情况,才导致本公司不能打开市场,已经违约,给本公司造成20 万元的损失、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欠丙公司20 万元,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本公司对甲公司 20 万元的违约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以合同为依据,将甲公司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支付20 万无,甲公司拒绝。 问题:
除甲和乙的承包合同关系、乙与丙的20 万元债务关系外,本案三个公司之间各发生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