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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7 23:25:01

[多项选择]居住在美国纽约的美籍华人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扬离婚。此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A. 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C.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D. 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更多"居住在美国纽约的美籍华人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以双方长期分居、"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甲公民,居住在A县;乙公民,居住在B县。甲以乙侵权为由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裁判未作出之前,根据新的行政区划,乙公民的居住所在地划归为C县。那么,B县人民法院应该()。
A. 继续审理此案 
B. 停止审理,将此案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 
C. 停止审理,报请B县人民法院和C县人民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D. 与C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报送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单项选择]甲居住在A县,乙居住在B县,甲以乙侵权为由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裁判未作出之前,根据新的行政区划,乙公民的住所地归为C县。那么B县人民法院应该:
A. 继续审理此案
B. 停止审理,将此案移送给C县人民法院
C. 停止审理,报请B县人民法院和C县人民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D. 与C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报请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单项选择]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与诉讼( )
A. 史密斯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 史密斯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 因为史密斯是美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到中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D. 史密斯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单项选择]张某以诽谤为由向人民法院对李某提起自诉,并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推迟了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而先行对本案的刑事部分作出了审
判。对本案民事部分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单项选择]张某以诽谤为由向人民法院对李某提起自诉,并同时提起了附带的民事诉讼,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推迟厂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而先行对本案的刑事部分作出了审判。对奉案民事部分的判决的上诉期限是: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单项选择]甲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甲以该公司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关于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经A公司同意时有效
B. 自甲向人民法院申请时无效
C. 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有效
D. 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单项选择]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 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 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无效
C. 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 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单项选择]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中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 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无效
C. 自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请求时无效
D. 自合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单项选择]甲与乙订立合同后,乙以甲有欺诈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Ⅲ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自合同订立时无效
B. 自乙提出撤销请求时起无效
C. 自人民法院受到撤销请求时无效
D. 自合州被人民法院撤销后无效
[单项选择]美籍华人苏亮常年居住在北京海淀区的自有房屋,因附近宏业房地产公司的工地噪音扰民,对宏业房地产公司提起了诉讼。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由于本案属于涉外诉讼,因此被告的答辩期为30日
B. 原告为外籍人士,因此原告的上诉期是30日;被告是中国公司,因此被告的上诉期是15日
C. 在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双方的上诉期均为30日
D. 法院经过7个月的审理后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并无违反审限的规定
[单项选择]居住在美国芝加哥的美籍华人杨迪与中国公民徐英系夫妻。2004年3月,徐英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迪离婚。杨迪于2004年4月23日收到了起诉状副本,并于2004年5月8日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杨迪的该申请,并于2004年5月20日向杨迪送达了裁定书。杨迪当日签收了该裁定书,并表示不上诉,但又于2004年6月18日就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屋。法定继承人只有一个儿子丙。如果丙放弃继承,法院如何处理( )
A. 将丙列为形式上的被执行人,执行甲的遗产
B. 直接执行甲的遗产
C. 裁定终结执行
D. 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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