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题: [单项选择]2004年10月20日,万其仁、李沂、董华开办一家合伙企业,起字号为“利友贸易公司”,万其仁出资70%,李沂、董华各出资15%。12月3日,董华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统通快食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1000箱方便食品的合同。因对销售情况估计不足,利友贸易公司不能按期向统通快食有限责任公司交付货款,统通快食有限责任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违约责任时,应以谁为被告 A. 久董华 B. 万其仁、李沂、董华三人 C. 董华及利友贸易公司 D. 利友贸易公司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合伙企业的诉讼地位 [解析] 《民诉意见》第40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