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多项选择]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和大兴区国土局在对厂房横跨房山区、大兴区的某化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违法使用土地和违法排污的行为,房山区环保局和大兴区国土局以共同名义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此案,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化肥厂依法可以向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 化肥厂依法可以向房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依法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D. 化肥厂将复议申请提交给北京市环保局的,环保局依法应将该复议申请转送给北京市政府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房山区环保局和大兴区国土局的共同上一级机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