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D
【考点】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处理程序。详解:《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因此,本题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合法,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因此,本案中管理人成立的时间是合法的,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45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此,D项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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