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题: [单项选择]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A. 34000元 B. 30000元 C. 19000元 D. 15000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及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甲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法定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