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多项选择]古某生前没有遗嘱,死后有一些个人的合法财产,即与配偶共同居住的房屋、女儿保管的银行存款,长期借给侄子古小某使用的一辆自行车,借给朋友甲使用的一部手机。古某死亡后,其父母要将自行车和手机收回,但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这是古某的财产,要交也应交给其配偶,在交给古某的配偶之前,有权占有并妥善保管。古某的父母则 认为,他们是古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遗产应由他们保管。针对古某的遗产“房屋、存款、自行车、手机”,哪些人依法应为遗产的保管人( ) A. 古某的父母 B. 古某的配偶、古某的女儿 C. 古小某 D. 甲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考点] 遗产的保管
[解析] (1)本题是关于遗产的保管问题。遗产的保管是以客观上对遗产的合法占有为前提的,而占有遗产的人不一定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因此,遗产的管理人可能是遗产继承人也可能是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