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C
本题考察的是涉外法律关系的选择方法。其中实体化选择方法的倾向是在选择准据法时,比较准据法的后判决的实体结果来决定适用什么法律。比较A选项中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则规定是直接适用我国法,并没有考虑适用我国法是不是对劳动者更有利,因此不当选。B选项则规定适用劳动者经常居住地法,同时允许劳动者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和侵权人营业地法,这也是从程序上出发的准据法选择方法。并不当选。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也是如此,也是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住地法。同样不当选。只有C选项,在涉外监护上,我国法律规定: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体现了从实体上保护被监护利益的选择方法,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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