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多项选择]甲、乙企业于2004年6月1日订立一份标的额为14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于2004年6月12日交付货物,乙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4年。2005年6月12日,乙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货物的价款3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企业可以要求乙企业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货款1400万元 B. 甲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C. 如解除合同,双方应互相返换财产 D. 如解除合同,甲企业不能要求乙企业支付货物的使用费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分期付款的相关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