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由于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且甲与丁之间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并无约定,适用于一般规定,即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不是丁一方的财产,因此丁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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