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题: [多项选择]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B. 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 C. 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即最少为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第38题: [单项选择]《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下列关于该法律条文的认识,正确的是() A. 该条文规定的是技术性内容,没有强制力 B. 该条文表述的既非法律原则,也非法律规则 C. 该条文不能够与其他条文共同表达某个法律规则 D. 该条文包括了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该刑法条文具有强制力,A错误;该条文表述的是法律概念,B正确;一个法律规则可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即该条文能够与其他条文共同表达某个法律规则,C错误;该条文不是法律规则,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