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单项选择]2007年6月12日晚8时,朱某带领其未成年的女儿乘坐李某在体闲广场经营的电动玩具车玩耍,李某、朱某均未全程陪护,最终该电动玩具车将在广场跳舞的曹某撞伤致残。本案应如何处理 A. 李某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B. 朱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C. 李某和朱某对曹某受到伤害都有过错,应当平均分担责任 D. 本案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考点] 特殊侵权责任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