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单项选择]甲、乙共谋后,共同瞄准被害人丙开枪,试图杀害丙,但均未打中被害人。与此同时,对丙有仇,但与甲、乙素不相识的丁在另一侧对准丙开枪,丙死亡。对本案的处理结论,正确的是: A. 甲、乙均无罪,因为死亡结果和他们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 甲、乙、丙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均是故意杀人罪 C. 甲、乙、丙三人虽无共谋,但成立共犯 D. 甲、乙、丙无须同时对死亡结果负责,但均是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A项,甲乙都构成犯罪,是故意杀人未遂。B项,甲乙不需要对丙的死亡结果负责。丁的介入因素,直接导致了丙的死亡后果,切断了甲乙与丙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C项,指定的辅
第24题: [多项选择]甲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一项单位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由于该单位工程的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要求赔偿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B.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C. 建设单位只能要求甲、乙各赔偿一半的损失 D.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一部分损失,乙公司承担另一部分损失 E. 建设单位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一部分损失,乙公司承担另一部分损失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发承包的相关内容,本案例中,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