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不定项选择]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的,( )。 A. 应开庭进行 B. 应不公开审理 C. 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D. 由仲裁庭自行决定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仲裁庭的审理方式问题。依据《仲裁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未达成协议的,应开庭进行。不开庭进行的,必须要当事人之间的明确协议。应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之间有明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