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2009年)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行贿罪 B.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 单位行贿罪 D. 对单位行贿罪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