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肖女士于2005年12月24日在某大型超市购物,将提包寄存在服务台,购物完毕,去服务台取提包时发现提包丢失,要求该超市予以赔偿,则该项要求赔偿行为的诉讼时效为( )。 A. 200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 B. 2005年12月24日~2007年12月24日 C. 2005年12月24日~2006年12月24日 D. 2005年12月24日~2006年5月24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