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题: [多项选择]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 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 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 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参考答案:B, 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2000年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