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题: [单项选择]秦先生与其妻子去世后,他的5个女儿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小女儿秦五向法院起诉,认为大姐秦一侵犯了她的合法继承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秦先生其余的女儿参加诉讼,其中秦二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秦三则未表态;秦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本案应将谁列为原告 A. 秦五 B. 秦五与秦四 C. 秦三、秦四与秦五 D. 秦二、秦三、秦四与秦五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继承诉讼中原告的确定
[解析] 《民诉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