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住楼共19层,建筑高度66.8米,1至4层为商场,5至19层为住宅,层高为2.8米。商场每层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设计为一个防火分区,四周墙面未设可开启外窗;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商场疏散通过主楼1至19层的剪刀楼梯间及1至4层商场的两座封闭楼梯间。
问:(1)该建筑为哪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应为几级?
(2)上述设计有哪些不符合规范要求?
参考答案:
(1)一类高层商住楼,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上述设计在以下方面不符合规范要求:
1)楼梯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与商场部分应严格分开。
2)该商场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3)商场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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