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正常成人血量约为(70±10m1)/ kg体重,成人4~5L,占体重的6%~8%。
[详解] 本题考查历史知识。当革命风暴横扫整个法国的时候是十八世纪末,而在这个时候英国正在进行工业革命。工业革命虽然是平静的,但是对人类的影响不亚于任何一次革命。
本题是说喜欢穿红衣服的人可能更爱说,更活泼。C项的“vivacious活泼的,快活的”符合题意。如:a charming and vivacious host.(有
第33题:[单选题]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的费用由( )结算。
A.铁道部
B.铁路局
C.客运段
D.各站段
参考答案:A
第34题:[多选题]甲知道乙计划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丙家,将丙打昏后离去(丙受轻伤)。乙来到丙家时,发现丙已昏迷,以为是丙疾病发作晕倒,遂从丙家取走价值5万元的财物。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对乙的行为负责,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对乙以盗窃罪论处
B.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对甲、乙二人均应以抢劫罪论处
C.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甲既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构成盗窃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D.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害行为负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
参考答案:ACD
根据因果共犯论,共犯的处罚根据,在于通过正犯引起符合构成要件的法益侵害结果。因此,只有当帮助行为从物理上或者心理上促进、强化了正犯结果时,才能为帮助犯的处罚提供根据。如果帮助行为对构成要件结果的出现没有产生影响,就不可能将正犯结果归属于帮助行为,帮助者就不可能承担既遂的责任。而要认定共犯通过正犯引起了构成要件结果,就得要求帮助行为促进了正犯结果。否则,就不可能说,帮助行为通过介入正犯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结果。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对于乙,行为人以此犯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却以彼犯意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根据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认定犯罪,即应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甲,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则甲不仅需要对自己造成的轻伤结果负责,而且需要对与乙造成的财产损失结果负责,即应以抢劫罪论处。选项 C 正确,选项 D 正确。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对于不知情的一方,当然不适用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不需要对伤害结果负责,因此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知情的一方,既要对其实施的故意伤害结果负责,也要对被帮助人所实施的犯罪负责。
第35题: [单项选择]在微机中,西文字符所采用的编码是
A. EBCDIC码
B. ASCII码
C. 国标码
D. BCD码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分析] IBM系列大型机采用EBCDIC码,微型机采用ASCII码。
第36题: [简答题]请在当前文档的光标处插入桌面上的名为“练习”的word文档。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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