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日,张某与甲厂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同年6月7日,张某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发生事故,并给甲厂造成重大损失。
本案中甲厂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厂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故甲厂完全有权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解析:
【考点】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题中张某的
我来回答: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