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4条:对人施行其他侵辱的,处25阿斯的罚金。这笔钱在当时价值不菲,足以威慑胆敢以身试法者。到罗马帝国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贬值,25阿斯就轻于鸿毛了。所以有人以捉弄此条为乐,他遇人就打一个耳光,然后赔偿25阿斯。于是,裁判官决定废除此条款,改由主审法官估计造成的侵辱决定赔偿额。出现这种情况说明() A. 以《十二铜表法》为代表的公民法条款过于僵化 B. 罗马帝国的扩张导致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尖锐 C. 帝国时代的罗马法官可以不按相关法律原则判案 D. 法官不断解释法律条文从而废除了原有的公民法
第23题: [单项选择]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 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 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 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 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对犯罪预备定义的理解,根据题干中定义可知,A中甲虽未去,但要对整个犯罪行为承担既遂责任,其他三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形成犯罪既遂;C中甲已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本人意志的因素而放弃犯罪,因此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