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题: [单项选择]甲乙之间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向乙赔偿3万元。甲不履行,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法院查明甲无财产可供清偿,但是甲对丙有到期债权3万元。于是,法院依乙的申请向丙发出履行通知,要求丙向乙履行义务。此时,丙提出口头异议,认为自己与乙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此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 由于是口头异议,所以法院应当裁定异议不成立 C. 裁定强制执行 D. 丙提出了有效的异议,裁定不予执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