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题: [单项选择]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 要约已被撤回 B. 要约已被撤销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中的四个选项都可以导致合同不成立,但要结合题干中的有效信息来解答。“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该函件可视为“要约撤回”。根据《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