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题: [不定项选择]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开办的子公司,1999年,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一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设张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 由甲公司承担60%,乙公司承担 40% B.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 C. 由张某个人承担 D. 由丙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2条第1款:"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成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和乙公司只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