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多项选择]工程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买卖水泥的合同,在执行中,才发现因经验不足对水泥标号的约定不符合甲的施工要求,且会影响工程质量。为此( )。 A. 工程公司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B. 工程公司有权要求对方宣告此条款无效 C. 工程公司有权要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 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重大误解。《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17题: [单项选择]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地区不包括( )。 A. 松花江、辽河区 B. 长江、西南诸河区 C. 长江、东南诸河区 D. 黄河、淮河、海河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地区有:松花江、辽河区;黄河、淮河、海河区;长江、西南诸河区;珠江、东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