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题: [多项选择]1971年,美国科学家搞了这样一个实验,将两个同步的原子钟一个放在地面上,一个放在飞机里。飞机围绕地球旋转一周后,飞机里的钟比地面上的钟慢了十五亿分之五点九秒。实验者以此认为爱因斯坦的理论是正确的。这个实验同时说明 A. 时间具有主观性,在不同的参照系上,由不同的卞体决定 B. 时间与运动着的物质不可分,没有离开物质的纯粹的时间 C. 时间具有相对性 D. 时间是人的主观调整的系列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时间与运动着的物质的关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揭示了时间与空间的辩证性,论证了其作为物质的存在形式与物质的不可分。1971年美国科学家的这一实验证明了时间的可变性,即时间会因物质运动的变
第34题: [单项选择]某从事电脑生产的单位因涉嫌走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其法定代表人提出,公诉人之一王某,对电脑不感兴趣,而且有证据表明其对电脑有厌恶感,因此其参加案件审理,可能会导致不公,申请王某的回避。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 宣布延期审理 B. 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决定 C. 由法庭当庭驳回 D. 宣布休庭,报检察长决定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回避的决定
[解析] 本题中所提理由显然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应当当庭驳回,参见《刑诉解释》第29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