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C
本题考察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相关问题。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 死亡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只是指使刘某逃跑, 而非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此A 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 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 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事故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立案追究, 故此 B 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之 规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王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指使发生交通肇事的刘某 逃跑,使得陈某因得不到救助死亡,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故此 C 项正确;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之 规定,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故此D 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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