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单项选择]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 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B. 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C. 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合伙中合伙人的确定及其合伙人内部协议的效力。《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