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题: [单项选择]甲是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计,乙是甲的邻居,开设一家灯饰品店销售灯饰品。某日,甲与乙因小孩打架发生争吵。次日,甲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务、查禁假冒伪劣商品名义将乙销售的若干灯具进行扣押后销毁。事后查明,乙销售的灯具没有质量问题。对于乙遭受的损失,应()。
A. 由甲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赔偿,然后向甲追偿 B. 由甲与其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C. 由甲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甲进行赔偿,在甲不能赔偿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