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题: [多项选择]下列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有()。 A. 劳动者户口所在地 B. 劳动合同履行地 C. 用人单位所在地 D. 单位负责人住所地 参考答案:B,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仲裁管辖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
第21题: [多项选择]大企业的工资水平通常比较高,主要是因为( )。 A. 大企业的生产过程相互依赖程度较高,因而需要对员工施加较大的约束,高工资属于一种补偿性工资差别 B. 企业规模越大,对员工进行直接监督的成本越高,因而就越需要采用效率工资等方案来对员工进行激励 C. 大企业往往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不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D. 大企业的劳动力供给弹性更大一些 E. 大企业中一旦出现职位空缺,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成本,因此需要用高工资降低员工的离职率 参考答案:A,B,E
第26题: [单项选择]正常小儿乳牙出齐最晚的年龄是()。 A. 10个月 B. 1岁半 C. 1岁8个月 D. 2岁半 E. 3岁 参考答案:E
第27题: [单项选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下列关于共有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工业主共有 B.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C. 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共有 D.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所有权的权属范围。《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
第28题: [单项选择]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亦未约定保证方式。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500万元的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的主张中正确的是()。 A. 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 B. 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直接向丁公司追偿250万元 C. 丙公司有权主张乙银行必须先向甲公司要求偿还,甲公司无力偿还时再承担保证责任 D. 丙公司主张只承担250万元的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所以,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甲公司追偿;向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相应份额。(2)选项C://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选项D://数个保证人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并且没有与债权人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个或数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
第30题: [单项选择]超限效应,是指当人们所接受的刺激过多、过强或者作用时间过久时,引起的心理极不耐烦或逆反的心理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符合超限效应的是( ) A. 小林因为妈妈经常唠叨,他决定毕业后到外地找工作 B. 王老师因为儿子意外身亡,上课时无法集中注意力 C. 小方因学习成绩不好,多次受到老师的批评,后来她就放弃了学业 D. 小华连续加班一周,感到非常疲惫,因琐事与家人大吵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
第一步:关键词查找“超限效应”的定义条件包括:
(1)刺激过多、过强或者作用时间过久;
(2)引起的心理极不耐烦或逆反。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A项“经常唠叨”、“去外地”
第35题: [多项选择]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 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 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 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自然人的住所 [详解] 住所是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这个定义反映了住所的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内容:从主观上讲,当事人在某一地有久住的意思;从客观上讲,当事人在某一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