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题: [多项选择]潘某酒后寻衅滋事,将一位在路边卖西瓜的农民打伤。一位9岁儿童目睹了该场景,回家告诉其父母,并由父母带领到派出所报案。开庭审理时,辩护人指出:该儿童只有9岁,年幼无知,其陈述不应作为证据使用。下列哪些意见能够反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 A. 证人的条件是知悉案情,本案中儿童目睹案件经过,故可以作证 B. 根据常识,9岁的儿童已能够理解本案的事实 C. 此儿童能够正确表达 D. 此儿童能够辨别是非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人的资格和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对证人的资格没有限
第32题: [单项选择]在一个类体的下列声明中,正确的纯虚函数声明是【 】 A. virtual void vf()=0; B. void vf(int)=0; C. virtual int vf(int); D. virtual void vf(int) {}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纯虚函数的声明。声明纯虚函数的一般格式为:virtual<类型><函数名>(<参数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