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本案中甲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二:一是通宵打麻将,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给邻人造成妨害。这在民法上涉及到相邻关系的纠纷,噪音侵害构成相邻关系上的“不可量物侵入”,受害人乙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当然,理论上也有观点认为噪音侵害侵犯了公民的休息权和安宁居住的权利,通过人格权予以保护,但鉴于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承认休息权、安宁居住权作为法定人格权类型,因此只能适用一般人格法益保护的条款,不如相邻关系具体。二是甲辱骂乙是妓女,并撕破起衣服的行为属公然侮辱他人,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害。此外,这种民事纠纷也可以通过行政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这种民事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调整、诉讼,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乙可以与甲通过让步达成和解,互谅互让,决纠纷。
2.乙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甲的行为构成噪音侵害和名誉权侵害,乙可要求甲停止侵害,并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乙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甲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行为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属自诉案件。乙也可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我们认为,本案中采取民事诉讼是比较好的方,更具优越性,理由在于:
第一,和解需要双方配合,互谅互让,而本案中态度恶劣,而乙在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严重伤害,和解很难取得圆满的成果。
第二,调解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对维护邻里关系也有利,但调解需要做出妥协和让步,是非不明,责任不清,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正义,放纵了甲的恶性行为。并且,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很难获得补偿,对甲通宵打麻将的继续性侵害也无法有效禁止。
第三,刑事自诉虽然惩罚性重,但一是侵权情节很难认定构成犯罪;二是将导致邻里关系的极度恶化;三是刑附民的赔偿较低,精神损害赔偿受到限制。
第四,民事诉讼既能有效地对甲作出惩戒和教育,阻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又能充分地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补救,并且本案情节清楚,证据确凿,民事胜诉的可能性极大,虽然诉讼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但并非不值,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受惠者不仅是受害者本人,而且更包括社区生活和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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