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D,E
常用的反映失业程度的指标有两个:失业率和失业持续期。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占社会劳动力人数(经济活动人口)的百分比;失业持续期是指失业者处于失业状态的持续时间,一般以周(星期)为时间单位,其计
第24题: [单项选择]可在胞质内形成嗜酸性包涵体的是()
A. 脊髓灰质炎病毒
B. 轮状病毒
C. 狂犬病病毒
D. 麻疹病毒
E. 以上都可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狂犬病毒在易感动物或人的中枢神经细胞中增殖时,在胞质内形成嗜酸性包涵体,称内基小体,在诊断上有价值。
第25题:[单选题]髋关节脱位应 ( )
A. 可用手牵足蹬法复位
B. 3个月内患肢禁止负重
C. 患肢缩短外旋畸形
D. 以横形“8”字绷带固定
E. 复位后三角巾悬吊3周
参考答案:B
第26题: [填空题]Many people went shopping yesterday.
There were many people________ yesterday.
参考答案:in the shops / markets
第27题:[多选题]( ),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A..消防车、消防艇
B.消防器材
C..器材、装备
D.消防装备和设施
参考答案:ABD
第28题:[填空题]给运行中的变压器( ),( ),( ),更换净油器及呼吸器中的( )前应将重瓦斯改接信号。
参考答案:加油|滤油|充氮|硅胶
第29题:[单选题]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高压三相电路,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 )方式。
A.三台TV,Y0/Y0接线;
B.两台TV,接线不定;
C.三台TV,Y/Y接线 ;
D.两台TV,V/V接线。
参考答案:D
第30题: [单项选择]患者,男,18岁,肠梗阻3天人院,体检:血压10/8kPa(75/60mmHg),血清Na+134mmol/L,K+3mmol/L,HCO-39mmoI/L。其治疗程序应首选
A. 纠正酸中毒
B. 抗休克,补充血容量
C. 输全血
D. 补钾
E. 急诊手术,解除肠梗阻
参考答案:B
第31题:[多选题]共用题干
骆某向某区的某公安派出所申请新生儿入户手续。派出所拒绝办理。骆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派出所在法定期间内提交了书面答复,但未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通知派出所查阅骆某的证据材料。派出所派人查阅时才提供证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申请人是公安派出所
B.区政府可以将骆某的复议申请转送给区公安分局
C.区政府应当接受派出所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D.区政府应当撤销派出所的不予办理决定
参考答案:AD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第4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综合上述规定,本题应选A、B项。
甲企业与县地税局达成的协议,其内容是有关税收义务这一公法义务的,故属于行政合同,而非民事合同。故A项错误。该协议实质是延期交税并提供纳税担保的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据此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据此,D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若存在A项情形,县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不成立(即该处罚在法律上不存在)。对不存在的处罚决定,市公安局无法作出变更决定,故排除A项。特别注意:在理论上,变更决定是指撤销原决定并作出新决定;而撤销必须针对存在的且有效力的决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据此,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适用依据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的,复议机关可作出变更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若存在B项情形,应当减轻或不予处罚,但县公安局却对刘某顶格处罚,构成处罚“明显不当”,故B项应选。C项属于“适用依据错误”,故C项应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据此,若存在D项情形,县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处罚,故市公安局应当作出撤销决定,而非变更决定,故排除D项。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调解必须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人、被申请人均自愿才可进行。故A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项,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据此,行政复议调解成功,从而终止复议审理,是以双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为准的,而非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2句,D项正确。
本题中的税务所,是某县国税局设立的派出机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根据该条规定,派出机构原则上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除非“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据此,本题中的税务所作出的罚款决定已经法律授权,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够充当本案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的被申请人是某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而国税系统实行中央垂直领导,复议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政府不是其复议机关。故本题由直接管理该税务所的县国税局作为复议机关。本题应选A项。特别注意:本题不能适用《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款第2项之规定。因为县国税局不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县国税局的税务所自然不属于“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
《行政复议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18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根据这些规定,A项是7日内、B项是5日内,C项是10日内,D项也是7日内。而《行政复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故本题应选A、B、D项。
《行政复议法》第37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据此,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不存在申请法院执行的救济途径,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根据此项规定,C项正确。黄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据此,县政府可以将黄杰通知为第三人,而非追加为申请人。故D项错误。
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正确。公安派出所是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可以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也可以是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故区政府可以充当本案复议机关,自然不存在转送复议申请的问题,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复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和举证期限是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综上所述,C项错误,D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达利公司显然与区人社局的决定有利害关系,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
第32题:[多选题]35kV及以下户内串联电抗器应选用(____)电抗器。
A.空心
B.干式铁心
C.限流
D.油浸式
参考答案:BD
第33题:[单选题]进行心肺复苏法时,如有担架搬运伤员,应该持续做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超过()s。
A.5
B.10
C.30
D.60
参考答案:A
第34题: [简答题]简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参考答案: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又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2)在所有制结构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分配制度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一部分人和地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4)在宏观调控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把计划与市场的长处结合起来。
答案解析:
[解题指导] 本题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部分的重要基本理论问题。答案要点表明,要重点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突出地表现在所有制结构、
第35题: [单项选择]防止手术切口感染的措施不当的是()
A. 延长病人在监护室时间
B. 敷料渗透后及时更换
C. 采用封闭式重力引流
D. 严格无菌操作
E. 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参考答案:A
第36题: [简答题]选择工艺流程是要遵循哪些原则?
参考答案:
(1)根据产品规格要求和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或客户的特殊规格标准拟订;
(2)根据原料性质拟订;
(3)结合具体条件,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连续化作业线;对尚未实现机械化、连续化的品种,其工艺流程应尽可能按流水线排布,使成品或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停留的时间最短,以避免半成品的变色、变味、变质;假如是需要进行杀菌的食品,为保证其产品质量,最好采用连续杀菌或高温短时杀菌的工艺;
(4)对特产或名产不得随意更改生产方法;若需改动时,要经过反复试验,然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作为新技术应用到设计中;
(5)非定型产品,要待技术成熟后,方可用到设计中;对科研成果,必须经过中试放大后,才能应用到设计中;对新工艺的采用,需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后,才能应用到设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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