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题: [单项选择]一审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诉王某一案时,对王某实施拘留的强制措施。王某不服向中级法院申请复议,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基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请问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 A. 由中级人民法院口指出错误,提出处理意见,由基层人民法院自行纠正 B. 由中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基层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C. 由中级人民法院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基层人民法院的错误决定,情况紧急的可先口头通知,并于3日内发出通知 D. 中级人民法院直接作出新的处理决定,交公安机关执行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22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告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