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C
两溶液等体积混合后,溶液显碱性,OH-的浓度为4.5×10-2mol·L-1,根据pH的定义得:
第19题: [填空题]轴与孔的配合一般有间隙、()、()三种。
参考答案:过渡;过盈
第20题: [单项选择]根据有关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奖励的方式不包括()。
A. 评定职称
B. 晋升工资
C. 发放奖金
D. 颁发荣誉证书
参考答案:A
第21题: [单项选择]下列关于医学心理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是一门交叉学科
B. 是医学的分支学科
C. 以维护和促进人类整体健康为目的
D. 以人作为主要研究和服务对象
E. 研究医学领域中的心理学问题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医学心理学是心理学与医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心理学在医学中的应用。它属于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它以人作为主要研究和服务对象,研究医学领域中的心理学问题,侧重研究心理因素对人类健康与疾病的影响以
第22题: [单项选择]徐志摩是()的表兄。
A. 金庸
B. 古龙
C. 萧鼎
D. 萧军
参考答案:A
第23题:[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
A.
停止出口退税权
B.
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
C.
停止发售发票
D.
对不依法纳税的企业作出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评定行为
参考答案:A
第24题:[单选题]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应按照( )的原则积极采集证据,建立黑名单车辆档案。( )
A.一车一档
B.一车多档
C.多车一档
D.多车多档
参考答案:A
第25题: [填空题]水绵、蓝藻、黑藻都属于()的原核生物。
参考答案:自养型
第26题: [判断题]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14天”报验;需要熏蒸消毒的,20天前报验;出境观赏动物的出境前30天报验。( )
参考答案:错
答案解析:[解析] 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验;需要熏蒸消毒的,15天前报验;出境观赏动物的出境前30天报验。
第27题: [单项选择]“欲问青天花数朵,九百九十九芙蓉”是清人姚元之对( )的赞誉。
A. 千山
B. 武当山
C. 峨眉山
D. 龙虎山
参考答案:A
第28题: [判断题]米制蜗杆的主参数是模数。
参考答案:对
第29题: [单项选择]一游客在莫高窟大泉河流域的条湖子私自狩猎,应由哪个部门给予处罚()
A. 莫高窟保护管理机构
B. 敦煌市公安机关
C. 敦煌市文物行政部门
D. 敦煌市动植物保护站
参考答案:B
第30题: [多项选择]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特定地域的人民法院管辖。对该类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 原告住所地法院
B. 被告住所的法院
C. 票据出票地法院
D. 票据支付地法院
参考答案:B, D
答案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31题: [简答题]孟德尔的“植物杂交试验”的论文于1866年正式发表后,沉睡了34年未受重视。直到1900年才被重新发现,请简述这段重新发现的史实,分析孟德尔的论文被埋没和重新发现的原因,并对孟德尔的科学贡献作一简明而全面的评价。
参考答案:
奥地利科学家、经典遗传学创始人孟德尔(Gregor Mendel)发现并提出遗传学定律的故事像是不朽的神话,在生物学界被广泛传诵。
1865年2月2日和3月8日,孟德尔将自己的《植物杂交试验》论文分两次在布隆的自然科学协会年会上宣读,会后发表在《布隆自然科学研究学会会报》1866年第4卷上。但令人遗憾的是,孟德尔的这些科学发现和见解,在当时并没有引起生物学界同行的注意,湮没了34年之后,即1900年才被荷兰的H. De Vries、德国的C. Correns和奥地利的E. Tscherrnak等植物学家重新发现。当时正是植物科学发展史上一个辉煌的时代,积累的科学文献已经相当丰富。有趣的是,这三位异国同行虽然互不相识,却不约而同地对以往植物学论文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惊人地发现,自己只是在完全不知道孟德尔以往工作的情况下,各自独立地做了一些与孟德尔相似的实验,得出了与孟德尔相似的结论。因此,他们三人都认为有必要把孟德尔的名字列在自己论文的第一作者位置上,以便让世人知晓孟德尔的首创性科学贡献。
孟德尔的豌豆杂交工作和科学论文如此长时间地被埋没,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过探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孟德尔在当时并不是一位有名的学者,更不是一位多产的学者。在科学界,他当时只是一位小人物,人们更多地知道他是一位善良的修道院神父而不是一位科学家。学术界的权威轻视并贬低孟德尔的工作,把他看成是科学界的局外人,看不起这位小人物所做的试验,尤其是与孟德尔有着特殊关系的植物学大权威耐格里对孟德尔的轻蔑态度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二是当时的大环境对孟德尔不利。当时在科学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刚出版不久,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思想界、学术界和社会各阶层引起了轩然大波,不管是赞成达尔文思想的也罢、反对的也罢、持怀疑态度的也罢,都把目光紧紧地盯在生物和人类的进化问题上。而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只不过是生物学大潮流中的一个琐碎的微不足道的题目。而且,在孟德尔的论文中,强调的是遗传因子和遗传性状的稳定传递,这与当时由拉马克和达尔文进化论所强调的生物广泛存在变异的思想也不相吻合。在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变”的思想总的来说还是占上风的。
三是孟德尔科学思想的超前性。这一点也许从根本上说是最重要的原因。他在植物杂交中所用的数理统计学方法、他对试验结果的反复验证、他严密的逻辑思维和推理、他在科学上的预见性,这些都是超越他那个时代的。例如,在当时还没有命名“染色体”(染色体是1888年由瓦尔德耶命名的),还没有搞清楚细胞的减数分裂,但孟德尔已预见到成对遗传因子在形成生殖细胞时要发生分离;还没有完全搞清受精过程的本质,但孟德尔已经认识到雌雄性细胞结合的随机过程。
孟德尔通过豌豆等植物所做的杂交试验,确定了遗传的两大基本定律:遗传因子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孟德尔定律的再发现者曾总结为三大定律:显性定律、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显然,在孟德尔之前的许多学者,都提出过显性、隐性、正反交的一致性、杂种一代的一致和杂种二代的变异或分离,个别学者甚至还描述过性状的自由组合等事实。就连孟德尔关于遗传因子(或粒子)控制遗传性状的观点也并非新见,因为从古代的留基伯、德谟克利特等原子论者到近代的达尔文、斯宾塞、耐格里、德弗里斯和魏斯曼等泛生论者和粒子论者,都提出过粒子控制性状的遗传理论。但是,所有这些学者都没有能像孟德尔那样以充分的实验根据建立真正的颗粒遗传理论。孟德尔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以他的颗粒遗传理论最大限度地根除了对融合遗传的相信。因为在孟德尔以前,融合遗传的理论在欧洲是相当流行的。人们普遍认为,性状遗传中起作用的是父母的血液(从亚里士多德的血液说开始),子女的性状是由父母性状的混合或融合而成的,子代的特征是父母的中间状态或中间类型。孟德尔的试验则表明,遗传是由粒子性的遗传因子所决定的,双亲的区别性状的决定者在子代中是彼此独立的、不受干扰的。成对的因子既可以通过杂交结合在一起,又可以在杂种形成生殖细胞时分离开来,不同对的因子还可以进行自由组合。正是由于遗传因子的这种颗粒性,才使它们具有分离和自由组合的性质,才使得生物体具有稳定遗传和发生种种变异的特征。所以孟德尔提出的颗粒性遗传观念,不仅对19世纪广为流行的融合遗传观念进行了有力的冲击,而且对后来的遗传学家们的思想也进行了新的武装。
孟德尔的颗粒遗传理论与以往的泛生论者和颗粒论者有着很大的不同。科学史家迈尔进一步指出:当我们将孟德尔的遗传理论和达尔文、高尔顿、魏思曼和德弗里斯的理论做一番认真比较时,我们发现有两个关键性的区别。首先,所有这些早期的学者都推测,就每一性状而言,在每个细胞里,都存在众多相同的决定子,并推测,一个决定子的许多复制品也可以同时被传递给种质细胞。如果真是这样,杂交中就不会出现恒定的比例。这种假设不可能发展成一种明晰的遗传理论。3:1比例的普遍性否定了多粒子的推测,它和单粒子的推测相吻合。这是孟德尔最重要的贡献。孟德尔的其他有意义的贡献是他发现这些颗粒存在于我们今天称作的基因及其等位基因中。用这种假设,可以去解释分离和组合。他推测,每个性状仅由受精卵中的两个粒子代表,其中一个来自父本,一个来自母本,这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使遗传学有了革命性的发展。迈尔把这些称为“孟德尔所做的杰出贡献”。
迈尔还同时指出:从科尔罗伊特、奈特和塞格莱特起,许多前孟德尔主义者早已发现过F2代表现型的分离。然而,在任何人的研究中,谁也不曾像孟德尔那样,把F2代的分离看成关键,也从未把此推广到遗传物质本身(“因子”)。强调分离是抵制任何依赖于相信融合遗传倾向的有效方法之一,不过单是分离本身还不是孟德尔主义的本质。如果人们相信一个性状具有多决定子,正像1900年以前,除了孟德尔人人都相信的那样,那么就不可能得出3:1的比例。孟德尔学说的关键在于他坚持认为,当亲本在一个性状上有区别时,这些性状的因子或原基(anlagen)在杂合体里保持独立,并在杂合体形成种质细胞时再度分离。这个清晰的见解是孟德尔决定性的贡献之一,另一个贡献是他的一个推论,即每个性状是由种质细胞里的一个要素(仅仅是一个)所代表,这个推论,对于解释3:1是必要的。
第32题: [单项选择]现金长款销账(021053A)交易是用于()。
A. 柜员发生现金长款时挂账登记
B. 柜员发生现金短款时挂账登记
C. 对当日相应的长款挂账处理进行冲正
D. 长款隔日查明原因,去向明确、符合销账条件时,使用该交易对原长款处理交易进行销账
参考答案:D
第33题:[判断题]未编制消防员的单位和岗位,也可以按需配备消防员。(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B
第34题: [单项选择]按信息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分为( )。
A. 精细的信息和摘要的信息
B. 文字信息和网络信息
C. 计划的、作业的、核算的、报告的信息
D. 历史性信息、即时信息和预测性信息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按照信息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分为精细的信息和摘要的信息两类。
第35题: [简答题](3)宇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答案:[考点] 本题对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定义、法律依据、理论基础和重要意义进行了全面考查
(1)关于非法取得的证据的概念。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中,合法性要求证据必须具有法定形式,同时必须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非经法定人员依法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证据是违法收集的证据,或称非法取得的证据。
(2)关于非法取得的证据的表现形式。在刑事诉讼中,违法收集的证据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例如,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人数不足两名。在实行搜查时,未开具合法的搜查证,或者未依法向被搜查人出具搜查证,或者对搜查过程中发现的物品、文件不依法查点清楚并开列清单等;二是采用违法手段收集的证据。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或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本案中,侦查人员对杜培武进行刑讯逼供并在此基础上获取证据,即属第二种情形。
(3)对非法取得的证据的取舍及相关分析:对违法收集的证据,能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材料提出,能不能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根据,要不要确立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领域最容易产生价值冲突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手段收集证据。”《刑诉解释》第58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我国已经签署加入的国际公约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待违法收集的证据的态度应该是实行违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即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属实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和定案的根据。至于对违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之外的实物证据,是否排除,司法解释中未有规定,司法实践中不宜一概予以排除。
本案中,杜培武当庭脱出穿在里面的因刑讯染满血迹的衣服,一审法官的言行是对刑讯逼供行为的放纵,对杜培武合法权益的漠视,根据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排除因刑讯逼供而得的言词证据,并将刑讯逼供案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是关于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分析。确立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遏制违法取证行为,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的滋生,促进司法文明;有利于制止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防止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任意侵犯,以加大人权保障的力度。
本案中,如果没有出现侦查人员对杜培武刑讯逼供、法院根据刑讯逼供获取来的证据定案的情形,则杜培武冤案就不会发生。事实上,这一冤案,严重侵犯了被告人杜培武的合法权益,暴露了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工作方式和作风的粗暴和违法行为。
(4)关于对非法取得的证据的相关救济。
首先,是关于对非法取得的证据的实体法救济。我国《刑法》分则第247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对办案民警对杜培武刑讯逼供行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当以涉嫌刑讯逼供罪对刑讯逼供实施者立案侦查。
第二,是关于对非法取得的证据的程序法救济。《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3款规定:“诉讼参与人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虽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格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同时,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因此,杜培武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控告办案民警对其刑讯逼供,检察官应当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作出口头通知纠正或书面通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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