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单项选择]某公司被甲市乙区地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9年8月4日依法向甲市地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甲市地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关于适格被告和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 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 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D. 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和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本案中乙区地税局